据《济南日报》1月4日报道,近日,山东省商务厅、省市监局、省药监局和济南海关联合印发关于《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明确在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和联动创新区德州乐陵市实现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推动山东调味品产业集聚
创新发展。
试点改革前,由于姜黄、小茴香、肉豆蔻等药食同源商品既属于药品也属于食品,按照目前监管方式在进口环节只能作为药材用途报关通关,导致食品生产企业无法以食品生产原料进口该类产品。生产调味品等的食品加工企业仅能在市场以较高价格采购药食同源商品原材料,企业生产成本和经营风险增加。
本次试点改革建立了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试点协作机制,进一步简化通关流程,允许试点企业凭《药食同源商品进口用途证明》、进口提单、装箱单等材料,向属地海关办理通关手续,无需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且对经核验后无需查验布控的商品当天通关放行。被随机抽检到涉及需查验布控的商品,优先查验完成并通关放行,大大缩短了进口环节时间。
试点将大幅提升食品加工产业的姜黄、小茴香、肉豆蔻等调味品香料的进口入关流程效率,解决食品生产企业无法进口按药品管理的“药食同源”生产原料问题,平均降低企业采购成本18%以上,将为山东香料产业发展注入新动能。下一步,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将充分利用本次改革试点契机,在省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管下,进一步联动“中国调料第一城”乐陵市,充分发挥制度型开放优势,联合培育药食同源产业集群。